作者: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管药师 陈建辉
药品分类:抗精神分裂症药
☆ 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
☆ 用于精神分裂症,第1日50mg,第2日100mg,第3日200mg,第4日300mg,以后根据患者临床反应和耐受性逐渐调整剂量为一日150~750mg,分2次服。
☆ 用于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推荐初始剂量一日100mg,分2次口服,一日增量100mg,可在第6日加至800mg,一日增量不超过200mg,一般一日剂量为400~800mg。
☆ 老年患者起始剂量一日25mg,一日加量25~50mg,分2次服用,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患者低。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 心脑血管疾病或其他有低血压倾向者、肝肾功能损害、甲状腺疾病或抽搐史者慎用。
☆ 与可延长心电图QT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慎重。长期用药应注意有无白内障的发生。
☆ 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 老年人易发生直立性低血压,剂量宜小。
☆ 用药时不宜从事驾驶或机器操作等工作。
☆ 常见困倦、头晕、口干、便秘、消化不良、AST及ALT升高、轻度无力、鼻炎、心动过速、直立性低血压、白细胞减少。
☆ 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清甘油三酯和胆固醇水平增高、甲状腺素水平降低、癫痫。
☆ 罕见恶性综合征和阴茎异常勃起。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忌与细胞色素P450 3A4抑制剂何用,如HIV蛋白酶抑制剂、唑类抗真菌剂、红霉素、克拉霉素和奈法唑酮等等。
☆ 孕妇仅在论证获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才可使用喹硫平。
☆ 不推荐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喹硫平”,尚无支持该年龄组使用的数据。
☆ 老年患者剂量应减少,慎用。
☆ 本品为处方药,购买需凭医生处方。
☆ 密封保存。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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