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客户经理以借钱为由受贿,涉贷款金额超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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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力 编辑/徐喆)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官网披露,四川银行员工王宗因为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终身。

据了解,王宗出生于1963年,自1986年起便在中国建设银行从事信贷业务工作。此后,他先后在凉山州城市信用社(凉山州商业银行前身)和四川银行凉山分行会理支行担任客户经理,负责信贷业务,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环节。

四川银行客户经理以借钱为由受贿,涉贷款金额超1.5亿元

然而,王宗在履职过程中,却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了银行业的相关法规和职业操守。因此,他被四川监管局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的严厉处罚,以儆效尤。

更为严重的是,王宗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据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王宗在为多家企业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受了共计26万元的贿赂款。为了掩盖这一违法行为,王宗多次以借钱为由,补开收条借条,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据悉,涉及的贷款金额超过1.5亿元,涉及多家企业。这些企业在王宗的协助下,顺利获得了银行的贷款支持,而王宗则从中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利益和声誉。

对于王宗的违法行为,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王宗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王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他退缴的在案人民币26万元也被予以没收。

而从今年5月份监管信息披露来看,多名银行人遭终身禁业处罚,国有大行及民营银行员工均涉及。

据最新监管信息披露,在刚刚过去的5月份,共计有12名银行从业人员因严重违规被监管部门处以终身禁业的严厉处罚。这一系列罚单不仅涉及国有大型银行,还波及民营银行。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率先开出三份终身禁业罚单,针对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的员工管理不到位及违规办理业务等问题,对武威、李忠志和张恪三人实施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

进入5月下旬,深圳监管局也发布了一份终身禁业罚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员工郝毓忠因授信管理、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被处以终身禁业的处罚。郝毓忠的行为直接损害了广发银行的声誉和利益,监管部门的处罚体现了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

除了国有大行,民营银行员工也未能幸免。在5月份,天津金城银行的两名员工因员工行为管理失当被处以终身禁业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处罚的银行员工中,不乏一些罕见案例。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望海楼支行的客服经理黄海龙因为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开办银行卡或U盾,被监管部门处以终身禁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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