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跨前一步”!“001”号调解书已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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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白新村街道调委会收到了一份“不同寻常”的调解申请。通过“三所联动”,直接将调解场地设在了监管场所内,是监管场所履行社会稳定职责的创新形式,也是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跨前一步”。

日前,长白新村街道调委会接到来自上海市第二拘留所的电话。电话中,第二拘留所民警邀请街道司法所和调委会能够协助帮忙化解一起纠纷。对此,司法所和调委会第一时间派人到拘留所开展化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跨前一步”!“001”号调解书已查收

就案件本身而言,这是一起较为常见的经济赔偿纠纷,事实清楚、法律规定明确、双方争议不大。在拘留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调委会调解员的共同释法和劝导下,当事双方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在释放当天民警的见证下履行了协议内容。

去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推广“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任务。今年5月,长白新村司法所与上海市第二拘留所、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参照《实施意见》精神,共同签订“三所联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协议。

据悉,此次纠纷调解是三方签订协议后的首个案件,直接将调解场地设在了监管场所内,是监管场所履行社会稳定职责的创新形式,也是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跨前一步”。通过三所的密切合作,真正做到行政处罚案件“案结事了”。

文字/图片:沈莹

编辑:奚宇轩

标签: 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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