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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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考试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白山市公安局就高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止燃放时段:2024年6月7日0时至6月10日12时。

二、禁止燃放区域:浑江区中心城区。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情节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考试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请带头执行本通告各项规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助力考生顺利参考。

举报电话:0439-110

特此通告

白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平安白山

标签: 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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